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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城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告
索引号: zfb/2018-0104-001 公开目录: 社会公益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宝陈重污染天气办函〔2018〕1号
 

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数据显示,1月4日0时起,市区及东部、北部各县空气质量(AQI)指数下降至100以下,空气质量属于良好级别。经市环保、气象部门会商分析,受降雪天气影响,预测未来36小时,区域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依据《宝鸡市陈仓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同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月4日10时起解除我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应急响应。

宝鸡市陈仓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