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概况:
陈仓区文化广电局为陈仓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在陈仓区范围内行使文化广电、文物旅游方面的行政职能,全局编制人员13人,实有11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人,纪检组长1名,设立三个股室,分别是政秘股、文化广电股、文物旅游股。
区文化广电局下属9个基层单位,分别是:
区广电台、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博物馆区博物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宝鸡市新声剧团、区电影公司、区剧院、虢镇电影院。
2、单位职能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我区实际,研究制订全区文化广电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②、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和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产业规划和实施办法抓好全区文化广电、文物旅游产业的发展。
③、指导全区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组织管理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
④、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广电市场,对全区各类文化广电市场进行依法审批和管理,查处非法经营的行为,规范文化广电市场经营秩序。
⑤、做好对全区田野文物和馆藏文物的保护和发掘,依法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
⑥、负责抓好全区各旅游景区 (点)、 农家乐的开发规划和建设;依法查处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负责旅游方面消费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