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陈仓区司法局共有干警44人,其中司法局机关有干警15人,内设三个股室(办公室、宣传股、基层股),一个法律援助中心。设一个公证处、一个148法律服务所。
长期以来,陈仓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动力,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行政工作理念,始终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作为第一任务,把宣传法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作为第一要务,定期举行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定期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校、社区、企业)活动,让法律走进全区社会的每个角落,让法律成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锐利武器。
近年来,陈仓区司法局主动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优势,以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为首任,以彰显特色,优质服务为宗旨,进一步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陈仓”,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有利的贡献,得到了省市区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2007、2008、2009年先后五次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佳评差”竞赛活动优秀单位和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近几年来,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中,均位居前列,多次荣获“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区级“平安创建示范单位”、“创建规范化基层党组织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