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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49期)

发布时间:2018-01-02 来源:  点击:[ ]

2017年第49号

近期,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发酵面制品、食用油植物油、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5类食品1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调味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植物油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发酵面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符家纯粮醋加工厂销售生产的散装食醋(酿造食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59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小明油坊销售生产的散装菜籽油(食用植物油),酸价(KOH)检出值为4.4mg/g,标准值为≤3mg/g。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宝鸡市陈仓区李家崖老苗炸鸡店销售生产的散装卤肘子(酱卤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05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陈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责令相关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要求相关单位采取下架整改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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