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20171129002 | ||
信件标题 | 花炮经营如何管理 | ||
姓 名 | 王临 | ||
写信时间 | 2017-11-29 | ||
信件内容 | 陈仓区的安监部门是如何管理花炮经营的? 1,花炮经营还必须办许可证。但是,为什么要经营一家的花炮?其它的花炮必须没收。而且,没收时没有任何检测仪器就直接认为是不合格产品!试问,难道他们天彩公司(一家垄断销售的皮包公司)的就合法?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2,人群聚居区不能销售。难道在家属楼跟前的,离加油站不足百米的专卖店,甚至火车站口都允许卖。这是为什么? 3,其他地区的花炮都不用*,为什么陈仓区就必须发证?是不是安监局真的没有其他发财的办法了?人家安监局只负责安全检查监督,纠正违法之事。而陈仓区安监局却只负责查收非天彩公司的产品,难道真的收了企业的好处,充当起打手来了?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宝鸡天彩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安监局审批的我区唯一的、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均符合审批条件,不存在离加油站不足100米、在家属楼下及火车站口的经营零售行为。凡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规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都允许在我区经营。对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我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烟花爆竹监管职责,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经销旺季,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规范安全运行。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我局的工作。 宝鸡市陈仓区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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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