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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实情况
索引号: 610321JTJ/2017-0824-003 公开目录: 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教体局 文       号: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范围除虢镇、东关、千渭三个街道辖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暂不实施外,其余各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施。

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

三、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模式: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全部为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学校食堂向学生提供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营养午餐膳食。

四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62所(含4个教学点)农村中小学14298名学生,全部学校食堂供餐;2017年1月下拨各校营养计划奖补资金270万;2017年春季拨付营养计划专项资金571.92万元。

五、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保障。建立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配合有力、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营养计划”相关政策,积极完善配套措施,不断提高“营养计划”实施水平。

(二)完善健全制度,注重规范运行。在实施营养改善过程中,紧密联系实际,大胆创新,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规范过程,使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始终处于科学规范的运行状态。

(三)重视基础投入,食堂供餐优质化。经过不懈努力,陈仓区农村中小学校全部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全部食堂供餐,惠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万3千多人。2017年4月启动营养改善计划示范校创建活动,各镇校学积极跟进,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标准进行创建,营养改善计划示范校创建工作定位高在我区全面开花。

(四)强化环节管理,确保安全营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未发生一起家长投诉和食品安全事故。严格实名制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规范。规范资金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学校食堂账务管理培训。每月对食堂账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

(五)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实施效能。成立由区药监局、粮食局、教体局等联合组成的督查组,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共性问题,提交区领导小组会商研究解决。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安全实施提供了保障。

(六)积极实施培训,展现优质服务。2017年3月24日区教体局召开各义务教育学校资助管理人员,营养计划工作人员培训会;2017年5月16日召开全区精准资助工作系统操作培训会。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认真回复社会各界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助标准、学生人数、招标采学生营养食谱、价格、资金使用情况。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消除误解,化解矛盾,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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