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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10321AJJ/2017-1011-001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文       号: 宝陈安监发〔2017〕8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实施意见》(陕安监〔2017〕168号)转发你们,望迅速组织传达学习。

附:《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实施意见》

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

抄送:宝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 10月11日印发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实施意见

陕安监〔2017〕168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安监总安健〔2017〕82号)和《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陕政办发〔2017〕63号),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有效促进健康陕西建设,现结合我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社会参与,以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现场执法,强化监督管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有效遏制和预防职业病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将职业病危害治理纳入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职业病防治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

2、落实责任,源头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专项治理“五到位”。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改善工作场所条件,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3、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实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重点人群,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夯实基础,综合防治。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信息监测、宣传培训、救治救助等体系建设,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营造全社会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省、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一体化的监管执法队伍,以及职业病防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职业健康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遏制。

具体工作目标:

——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8%。

——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

——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重点行业企业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重点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重点行业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

——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设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全员岗位责任体系。引导企业把职业健康基础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范畴。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立并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制度,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管理,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积极主动配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掌握企业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等基础信息。深入开展矿山、化工、金属冶炼、陶瓷、耐火材料、水泥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以采掘、粉碎、打磨、焊接、喷涂、刷胶、电镀等作业环节和粉尘、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重点,通过示范创建、经验推广等方式,引导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护设施,有效遏制尘肺和化学中毒等职业病的发生。

(三)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制。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明确并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推动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市、县等基层职业健康监管力量。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在执法检查、风险管控、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巡查考核等方面实现同类事项综合执法,提高监管实效。推动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稳步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监管。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齐抓共管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基本装备指导意见,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执法装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规范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程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上岗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网络、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职业健康监管能力以及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建立职业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完善职业健康专家库,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制度。

三、重点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以下重点项目:

(一)职业病危害基础信息摸底调查项目。在全省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调查,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基础信息数据库,摸清工业企业存在的主要尘毒危害因素及其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中的分布情况。掌握工业企业接触尘毒危害因素的职业人群及其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以及不同作业岗位(工种)等的分布情况,了解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职业健康检查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培训项目。按照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要求,着力解决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职业健康知识缺乏、执法能力不足、不会执法等突出问题。按照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通过网络教育、集中研讨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对各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进行轮训,切实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职业健康专题业务培训。

(三)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项目。以典型尘毒危害治理为主要内容开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指导推动各市、县(区)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重点行业选择一批粉尘和化学因素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帮助企业在源头防范、工程措施和管理方面达到相应标准。通过示范创建工作,在全省形成一批工艺先进、防护到位、管理规范的示范企业,为其他企业开展尘毒危害治理工作提供借鉴,推动尘毒危害治理水平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安委办和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工作机制。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情况,建立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黑名单”制度,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对劳动者职业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通报。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用人单位加大投入,保障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培训等费用。

(四)开展督导评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落实考核责任制。通过自查抽查、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等方式,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省安全监管局将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督导检查,2020年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