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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10321AJJ/2017-0927-001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7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文       号: 宝陈安办发(2017)56 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节日期间,各种文化、旅游、娱乐、商贸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将大量增加,交通运输十分繁忙。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双节”处于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于营造节日良好的安全氛围,完成今年后几个月乃至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放假时间长、重大活动多、进出旅游人员多、人群聚集活动多的特点,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强化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要强化措施,加强督导,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和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一看安全大检查工作是否做到全覆盖,是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大检查工作不细致、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严肃提出督办意见,跟踪督办,确保检查到位。二看对大检查排查出的隐患,是否落实了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是否完成了整改,对需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正在整改。三看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节日前期要督促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对本单位重点车间、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整治。要求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区安委会5个督查组要确保在国庆节前安排对各督查单位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督查,特别是督导自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是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区文广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卫计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再检查,特别是对汽车、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在建工程工地、玻璃栈道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在建工程,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二是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区公安分局、交运局、陈仓运管所、陈仓交警大队要以预防群死、群伤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运输为重点,严格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客运输和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及病车运行等违规行为,加快对事故多发点、段及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强化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三是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与监管区安监局、国土分局要重点打击超层越界、私挖滥采、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等行为;重点整治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等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火工品事故发生。要深入细致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加强源头管理,要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防控,确保安全生产。

四是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区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陈仓运管所、陈仓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安全管理,严禁超高、超载车辆违规行驶。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五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区住建局要针对建筑施工特点,以控制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塔吊拆装、中毒“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拆、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立即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是要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此外,教育、林业、卫生、市场监管、电力、农业、燃气等行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也要结合实际,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

四、要大力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国庆、中秋节前及节日期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要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请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于10月8日上午10时前,将本镇街、本行业领域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简要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6219608

                                                    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