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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索引号: 610321AJJ/2017-0815-001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5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文       号: 宝陈安监发〔2017〕49号
 

局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79号)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监管。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执法计划,结合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现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现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化和标准化,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地减少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任务,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及责任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突出区安监局确定的监管重点企业和重点事项,将强化落实日常执法监督与随机抽查作为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方式,依法开展执法检查。监管计划内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100%,以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监总厅政法〔2016〕1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监管执法人员的数量、装备配备。

(三)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高危行业及责任范围内的企业及职业病防治的监管实际。

(四)区安监局三定方案,结合监管执法力量现状及影响执法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主要任务

(一)一般检查

一般检查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各科室制定年度监管计划,按月进行分解。实行业务科室牵头、监察大队配合,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模式,共同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1、抽查比例。对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按照100%的比例,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批发)》的企业按照100%的比例,对《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照100%的比例,对工矿商贸企业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抽查频次。随机抽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获得生产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单位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覆盖式检查;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监察,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督促治理整顿。

(二)重点工作

1、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2、根据国家、省、市、区部署开展的重点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季节特点,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

(三)安全生产举报查处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负责承办由区安监局负责的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工作。对于群众举报、上级批转的案件,按照局领导批示及有关文件要求组织调查处理,各镇街安监站、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监办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四)法制宣传

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情况:我局有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股(区安委会办公室)、监督管理一股、监督管理二股4个内设股室。现有在岗人员共计13人。按照执法人员力量80%计算,执法人员数量为:13×80%≈10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2017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27=234日,其中:

(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104日;

(3)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共27天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34×10=2430日。

六、执法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应重点检查的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二十项内容,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内容。

(二)综合监管应重点检查内容:针对季节特点和不同时期和形势需要,开展4次督查活动,依法监督检查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职责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及《陈仓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通报制度》的执行情况。

按照“执法有计划,检查有方案,工作讲标准,监管有力度,整改抓落实,执法必到位”的原则,做到事先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事中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书、复查意见书等执法文书,事毕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归档留存。

七、工作措施和要求

1、进一步规范检查执法行为。按照月、季、年度执法计划要切实落实执法检查的内容、次数。检查前要认真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3、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系统,所有检查必须建立执法工作台账,认真填写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填写检查记录、作出检查结论。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于限期内进行复查验收,推行“执法行为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倒查案卷合法化,履职尽责证据化”,提升安全监察执法水平。

4、坚持廉洁、文明、公正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责任制,确立执法环节产生风险点,加强执法风险点管控,及时回访被监察执法对象,切实筑牢反腐拒腐防线。

附件:1.2017年陈仓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检查计划

2.2017年陈仓区烟花爆竹执法检查计划

3.2017年陈仓区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计划

4.2017年陈仓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计划

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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