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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城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告
索引号: 610321ZFB/2017-1206-004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宝陈重污染天气办函〔2017〕4号
 

各相关镇街,区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数据显示,12月3日18时,市区及东部、北部各县空气质量(AQI)指数下降至100以下,空气质量属于良好级别。经环保、气象部门会商分析,预测未来48小时,受高空西北气流影响、温度下降,宝鸡市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好,区域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依据《宝鸡市陈仓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同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2月3日20时起解除我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应急响应。

宝鸡市陈仓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