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保障性住房 >> 公开信息内容
详细内容页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对市区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进行实物分配的公告
索引号: 610321ZJJ/2016-0714-001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1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十二五”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调研工作会议》精神,经调查核实,宝鸡市区享受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中有住房保障意愿的家庭414户,经报请市住建局同意,将于2016年7月19日举行廉租住房摇号分配仪式,对上述414户保障对象分配住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廉租住房房源的基本情况

1、虢镇茗苑保障房小区,2015年8月投入使用,位于陈仓区会展中心南侧,占地230亩,建有21层至32层的高层建筑,小区总建筑面积42.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1.2万平方米,幼儿园、学校1.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3.6万平方米,绿化率达到41%。目前该小区正在创建“幸福家园·和谐社区”的活动。

2、廉租住房户型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左右,配售价格为1460元/平方米,租赁价格为1.6元/平方米/月。

3、乘车路线:15路、80路虢镇火车站或陈仓交通局站下车,转乘陈仓4路至虢镇茗苑保障房小区站;83路、84路直到小区。

二、本次廉租住房分配保障对象

截至2016年5月31日底在册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保障对象。

经核实,我市市区现有1378户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其中有414户申请实物住房保障。其中金台区123户;渭滨区168户;陈仓区118户;高新区 5户。

三、摇号分配时间、办法及参加人员

1、摇号分配时间、办法

2016年7月19日,在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三楼社区办多功能会议室举行廉租住房分配仪式,由计算机操作人员采用摇号专用软件批量双摇号方式进行,人房对应、随机分配,市公证处对摇号过程和结果全程公证。摇号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现场公布摇号规则。

摇号分配结果经公证人员公证后,即时在现场公布,同时在宝鸡市住建局网、各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及所在社区公布。

2、摇号分配仪式邀请5名市人大代表、5名市政协委员、60名已享受租赁补贴且有实物保障意愿的群众代表、2名市公证处公证员,以及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各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领导、工作人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

四、办理入住手续的地点、时间

1、办理地点

2016年7月25日--8月5日起在虢镇茗苑两仪坊保障房小区现场一站式办理入住手续。届时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公司、小区物业公司、银行及所在社区等工作部门联合现场办公。

2、办理时间

此次安置工作由各管理单位、小区服务单位联合集体办公,请租(售)户及时办理,截至时间为 2016年8月5日,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 1--120号;

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 121--240号;

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 241--260号;

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 261--380号;

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 381--400号;

2016年8月1日(星期一) 401--414号及未办户;

2016年8月2日-5日处理遗留问题、处理资料。

3、现场办公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五、注意事项

1、截至办理时间:2016年8月5日;

2、分配对象现场看房时间:7月19日至7月24日;

3、分配对象按摇号分配结果现场自行选择租(售)保障方式,实时办理入住手续。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申请保障房;

5、已婚家庭只能1人申请保障房,严禁采取分户、离婚、造假等手段